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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数百农民办社保被骗保费 部分涉案人员仍在潜逃

来源:澎湃新闻 时间:2018-10-18 09:30:58 编辑:唐贝贝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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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

  案发:农险科科长潜逃国外,局长等7人被判刑

  许多“办保”并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农民,2016年9月后再也没有享受“待遇”。

  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后来出具《关于杜暾案件发现情况的说明》称,2016年8月23日、24日,该局发现“老农保”待遇发放人数、金额异常,便暂停“老农保”资金发放,“经排查发现,农险科科长杜暾涉嫌将未参保人员混入老农保待遇发放。”

  “老农保”资金出现“异常”前的8月22日,杜暾开始休年假。上述情况说明称,杜暾以送孩子上学为由,未履行机关干部出国审批程序,持因私护照出国到加拿大,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其出国离境时间为8月25日。8月28日,九台社保分局将排查情况向区政府汇报。8月29日,该局正式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6年12月,杜暾的好友夏晓青以及夏的连襟王江龙,均涉嫌诈骗被刑拘。此后,与夏晓青熟识的尹淑琴被取保候审。2017年2月,王晓辉涉嫌诈骗被刑拘,警方还带走了与其熟识的张卫国、王喜龙。

  上述6名涉案人员中,王晓辉系九台社保分局农险科工作人员,夏晓青是九台区物价局职工,张卫国是九台区二道沟中心学校教师,王江龙系粮食部门下岗职工。

  2017年3月,长春市社保局九台分局局长高建伟被传唤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随后被取保候审。

  2018年1月,九台区法院对王晓辉、张卫国、王喜龙一案作出判决。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6年,王晓辉受张卫国、王喜龙等人请托,帮助不符合投保条件的盛某等24人,通过时任农险科科长杜暾办理了已经停办的“老农保”。

  法院认定,王晓辉收受贿赂29.7万元,为参保人员骗取国家社保资金3.99万元,遂以受贿罪、诈骗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张卫国被法院以行贿罪和诈骗罪,判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王喜龙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夏晓青、王江龙和尹淑琴受审后,法院先后在2018年4月、6月作出一审判决。九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6年期间,夏晓青受王江龙、尹淑琴等人的请托,帮助王某等305人办理了已经停办的“老农保”。王江龙收取人情费146.9万元,尹淑芹收取人情费15.6万元,另有武某收取人情费90.77万元,上述人情费共253.27万元,除中间人“好处费”外,均通过夏晓青行贿给杜暾。

  一审中,夏晓青、王江龙被认定犯行贿罪、诈骗罪,分别获刑八年半和三年,69岁的尹淑琴被以行贿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上述三人上诉后,今年8月长春市中院作出裁定,将三人的原审判决撤销,发回九台区法院重审,目前尚未开庭。

  在九台社保案的系列案件中,九台社保分局原局长高建伟被认定犯玩忽职守罪。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九台区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高建伟未按上级文件规定将“老农保”并入“新农保”系统,而是擅自决定制作电脑程序用于“老农保”资金的发放。因未监管到位,致使农险科科长杜暾利用“老农保”发放程序漏洞,私自收取刘某等252人的钱款并据为己有后,授意下属将252人的信息录入早已停办的“老农保”发放系统,使刘某等252人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973496.42元。

  九台区法院认定,高建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财产损失97万多元。2018年1月,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高建伟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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