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辛海平故意杀人案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辛海平(男,40岁)因投资失败等原因产生厌世情绪,蓄意报复社会,于2018年6月22日15时许,携带提前购买的剔骨刀从西安市沣东新城王寺街办大苏路北侧公交车站乘坐由西向东行驶的302路公交车,当该车行驶至三桥街办红光路西凹里村铁路闸口时,持刀对车上人员进行袭击,并追至车下继续袭击该车乘客及路人,致4人死亡,7人受伤。华商报讯(实习记者 于震 记者 宁军)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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