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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昨日凌晨发起行动打击传销 夫妻俩带5岁女儿搞传销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0-26 07:15:45 编辑:杨蓓蕾 作者:张映伟 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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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拉人头计酬 都涉嫌传销

西安市公安经开分局副局长王世军说,经过初步甄别,目前这些涉传人员基本上都属于南派传销,就是所谓的阳光工程、社会商务。其实就是打着所谓国家暗中扶持的幌子,进行纯资本运作,实际上就是纯粹拉人头。对外宣传是交69800元买一份产品,然后再拉下线,就能拿到1040万元。

“这种传销从北海发源,现在蔓延到全国各地。”王世军说,这些传销组织主要在各城市政府周边的小区活动,因为他们对外宣传是政府暗中扶持的所谓利国利民的项目,宣传手段也极具诱惑性。近两年,经过警方不断打击,传销活动已相应减少,但目前的传销活动也产生了很多的变种,将线下的见面洗脑转换成线上洗脑。

王世军提醒,凡是有按拉人头计酬、计费的,所谓P2P、社会商务、电子商务都涉嫌传销,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轻易参与其中。明知租户从事传销未举报

房东将被追责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昨日,警方介绍,目前正在对带回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并统计战果,所以暂未对涉事房东进行处罚。之后如果查明涉事房东明知租户从事传销活动而未进行举报,将会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实习记者 蒲阳 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张鹏康 采写 摄影 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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