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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业主购小区地下室半年后被要求退还 物业:交房时搞错编号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0-31 19:49:5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 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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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想到自己地下室的门被卸了,贾先生不由地来气。

  4月21日,家住蓝田县蓝关街道天鹅湖小区的业主贾先生在物业处买了一间地下室,花费10780元。购买后,他拿到了钥匙,物业给通了电。

  贾先生正常使用了半年。10月27日,他收到来自物业公司的短信,通知他因地下室在交付时工作人员“搞错编号”,现在要进行收回,若在29日下午6时之后业主仍未处理,物业将收回地下室(室内物品不予保管),终止协议。

  这一通知让贾先生不能信服,“当初他们说卖就卖,现在说回收就回收,有这种道理吗?”于是便没有理会物业公司的短信。

  10月30日上午,贾先生经过蓝关街道天鹅湖社区服务站的负责人电话协调后,勉强同意了物业方赔偿1000元损失费的解决方案。9时许,在他返回地下室查看时,发现门不见了,自己放置在地下室的物品也被堆在了楼道,旁边还围有十几个人,贾先生认出其中几人是物业公司的员工。

  “社区还在协调,物业公司就派人卸门清仓”,气愤地贾先生当即就报了警。

  3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蓝田县天鹅湖小区了解情况。贾先生地下室的防盗门已经不在,原本置于其中的物品也被堆放在楼道墙角,地下室有一处狭小的通风口,他平时就将电线从通风口伸出去为电动车充电。

  陕西伟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地下室的刘经理工作失误,“工作人员应该开5号的房门,结果开成了6号房门,6号房间略大一点。”

  刘经理说,物业发现问题后,就一直跟业主沟通,要求退还地下室,可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我们给出了三种解决方案供业主选择:全额退款并补偿业主;换与合同面积相符的地下室,并补偿业主;业主补交正在使用地下室的差价,同时物业补偿业主,但业主一直不同意。”

  刘经理说,他们是迫于无奈才强行卸门的,这么做的目的是让业主来协商,“当时他们下手有点快,来不及阻拦。”文/图 实习记者 张仕杰 记者 卿荣波 摄影 邓小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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