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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协议 却遭销售人员临时涨价1.3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1-06 19:25:52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于震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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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打工回到家乡准备买辆汽车,可定金交了、协议签了,准备付款时车辆价格却又上涨了,若继续购买,他要多交1万余元。

  签完协议却发现贷款额度增加1.3万

  “我之前一直在外打工,今年刚回来,想着老大不小了也给自己买一辆车作为家用。”李先生说,11月4日中午,他来到西安三桥西部国际车城城市综合展厅看车,经展厅销售人员介绍,他打算购买一台销售价格为10万元的大众朗逸。

  “当时签定了协议,汽车售价10万元整。包括车辆保险、DPS、上牌费及购置税这些费用,再加上3万元定金,共付了4.85万元的首付款。”李先生说,剩下的7万元由办理银行贷款分期支付,交完定金后店方当时也并未给他开任何收据证明。

  华商报记者通过双方签定的“客户个人银行贷款购车监管协议”上看到,协议签订贷款额为7万元,贷款期限为36期,月还本息额为2066元;另一份“西安盛宏众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合同中,规定乙方于合同签定当天向甲方交纳首付款48500元,剩余的车款乙方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李先生介绍,当天销售人员拿了一张借据和银行贷款的补充协议,那时的贷款额已变为8.3万元,相比之前签定的贷款额多了1.3万元。李先生半信半疑,而销售以购置税为理由让他签了字,并表示过后会给他补退。

  销售称车价赔钱 工商介入调查

  “当天下午准备提车时,对方又出示一份正式的银行贷款合同,并说之前签订的都算作废。”李先生说,他在这份合同上清楚地看到自己贷款变为8.3万元,每月还款金额为2450元,相比之前签订好的合同,加上贷款利息,费用多了不止1.3万元。“他们一会说这钱是他们的利润提成,一会又说是各种税款,我没敢签定同意。”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决定放弃购买,要求退定金,但以违约被对方拒绝。

  11月5日上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部国际车城城市综合展厅销售贺经理,他解释说:“多出来的钱是因为我们的‘车价’是赔钱销售,按之前的价格无法销售。我们也和李先生做出了协商让步,双方折中一下,贷款额还是七万,剩余的钱他补一点,我们让一点,但是他并不接受。”

  “明明已经签好的协议,怎么提车时车价却会突然上涨,难道不是强买强卖吗?”李先生无奈地说道,首付款不是个小数目,报警后警察也过来调解,但是没有达成一致。李先生只好当天向12315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今日,记者从西咸新区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天台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李先生的投诉的情况已经登记,工商所将在7个工作日里联系他,并在过后的60天内办结。(华商报记者 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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