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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天籁城业主交取暖费被拒 物业:必须先补交公摊电费

西安新闻 三秦都市报 2018-11-11 08:06:11
[摘要]金科天籁城的部分业主未交该款项,而不久前到物业公司交取暖费时,却被告知必须将公摊电费补交,否则就不能交暖气费。

因对小区公摊电费核算标准有异议,金科天籁城的部分业主未交该款项,而不久前到物业公司交取暖费时,却被告知必须将公摊电费补交,否则就不能交暖气费。业主质疑,小区采用市政供暖,代收取暖费的物业公司有何权利将这两种款项捆绑在一起?

西安市永顺路金科天籁城小区业主张先生拨打本报问暖热线,诉说自己交取暖费时遇到的烦心事。

“上周末我去物业公司交暖气费被拒收了,他们说让我把欠的公摊电费补齐,还要和物业费一起交到12月底才行。”张先生说,因为部分业主对小区公摊电费的收取标准有异议就没有交,谁知现如今物业以此项费用和物业费为收暖气费的前提。对此,部分业主不能接受。

与张先生住在同一单元的一名业主说,他与张先生有相同的遭遇,该业主出示的收费单据显示了三项预付款项,分别为电梯费、公摊服务费、住宅物管费,均已交到2018年12月31日。

该业主表示,原先他也不想交,但迫于今冬要用暖气,无奈之下才预交了一个月的公摊电费和物业费。

物业称费用为同步收取

11月8日,记者与张先生一起来到了小区物业公司,张先生询问工作人员是否能交取暖费,得到的回答仍是要先将欠款补齐。对此,该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称,关于公摊电费,前期已经将核算标准在小区内公示,业主对此有异议,可到物业一起核算,对于业主所说的捆绑收费,该负责人称并非“捆绑”而是“同步收费”。

就不交公摊电费是否能交取暖费的问题,该负责人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业主在享受小区服务的同时,要尽到应尽义务。”对于预交一事,该负责人称物业只是建议业主预交一个月的费用,并没有强制收取。同时表示业主也可以向热力公司申请开户。对此,业主表示,热力公司不可能面向个人,所说的不现实。

捆绑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表示,暖气费是业主向供暖部门交的取暖费用,物业只是作为代收供暖费的部门。物业服务管理与供暖是两个法律主体,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业主拖欠公摊电费和物业费,物业可起诉业主,但如果物业将物业费、公摊电费与暖气费捆绑收取,该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对于公摊电费,西安市也有相关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供电企业应对住宅小区公共用电安装独立电表进行计量,可以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或小区自管单位代收电费,并据实向供电企业缴纳。物业管理企业应将公共用电单独列账,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收缴及分摊情况。

本报记者 白圩珑

编辑:王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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