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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疑遭表哥性侵6年 宿州警方:未发现有价值证据

社会新闻 人民网安徽频道 2018-11-16 11:07:08
[摘要]经询问,陈某帆自称于2004年(陈某帆5岁、马某9岁)、2010年(陈某帆11岁、马某15岁)暂住其表哥马某家中期间,三次遭到马某猥亵。

  人民网安徽频道微信公号11月16日报道,近日,一位18岁的安徽宿州女孩先后两次在微博上实名举报,称其被表哥性侵猥亵长达6年时间。11月16日上午,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就此事发布了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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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报称,11月8日15时许,1999年出生的辖区居民陈某帆(女)到埇桥区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报案称,其曾遭受到表哥马某(男,1995年出生,宿州籍人)性侵,民警立即受理展开调查。

  经询问,陈某帆自称于2004年(陈某帆5岁、马某9岁)、2010年(陈某帆11岁、马某15岁)暂住其表哥马某家中期间,三次遭到马某猥亵。

  为调查核实,11月9日,民警先后走访询问了陈某帆母亲陈某红、马某母亲陈某,均表示不知情。11月10日,马某到南关派出所接受询问陈述,未对陈某帆实施过猥亵行为。

  陈某帆反映的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除当事人双方陈述外,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证据或案件线索。

  同时,马某被指控对陈某帆实施三次猥亵行为时的年龄分别为9岁、15岁,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马某被指控行为时尚未达到应当负法律责任的年龄,不构成犯罪。

  警方呼吁,家长在对孩子的日常教育中,要引导孩子如遭受到不法侵害,应当立即告诉家长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为多些关爱,少些伤害,请广大网友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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