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诉机关的指控,邓某某承认属实。他说,自己有两个儿子,一家人都在西安,他和妻子在南稍门一市场开了家小餐馆,大儿子开了个压面条铺,至于小儿子邓某,“他说上班,不知道在干什么。”他觉得小儿子并没有工作。
案发当晚,他劝正在玩电脑的小儿子少玩游戏,早点休息第二天早起帮哥哥的忙,“他说他是给他哥打工,我没权力要求他几点钟起床。”邓某某说,说了几次后,小儿子无动于衷,他生气就关了电闸,“他一掌把我打在地上,他没拉我一下,我自己起来的,心里难受,一口气没忍住,要教训他一下……”
邓某某说,情绪失控后,他把厨房的两根擀面杖拿了出来,一手一个,都是六七十公分长的实心木头,右手的擀面杖朝小儿子的头部打去,在小儿子争夺时,他怕儿子打他,又朝头上打了两下。
此时已经睡下的妻子听到响动起来了,问怎么还在吵,去看小儿子时见没有反应,赶紧叫他。“我一看,坏了,儿子不行了,一摸,头上、口鼻都有血”,他赶紧打110报警……
邓某某说,被关押的时间里,他很难过,吃不下睡不着。他说,小儿子除了好吃懒做,也没有别的缺点,当天的事纯属偶然发生的矛盾,并说愿意拿自己生命给儿子一个公平。
辩护人陕西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长海在辩护词中说,被害人与被告人系亲生父子关系,发生这样的惨剧令人痛心。邓某作为小儿子在出生后,就受到全家的宠爱。父亲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常年在外打工,因此邓某一直跟着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