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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已入驻老物业未退出 咸阳一小区业主不知道暖气费给谁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1-17 06:56:30 编辑:曹静 作者:王斌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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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一小区业委会重新与一家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并将老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其撤出。一审胜诉后,咸阳中院发回重审,如今重审结果还未出来。供暖季已经到来,仍有400余业主持暖气费“观望”,“以前暖气每年都不热,盼来新物业公司希望有所改善,又怕被老物业公司关掉暖气阀门。”

  暖气费交给业委会

  物业公司要关阀

  几个月前,家住咸阳市碧水茗居小区7号楼的杨女士有了宝宝,怕宝宝受冻,她一直盼着今冬小区能正常供暖。11月15日,供暖季正式开始,杨女士家的暖气热了起来,可是当晚7时许,杨女士正在家做饭,突然听到门外有喧哗声,开门后发现是小区物业公司几名工作人员。对方称,由于杨女士今冬没有交暖气费,要将杨女士家的暖气阀门关掉。

  “暖气费已交给业委会,我拿出盖有业委会公章的收费凭证,但对方不认。”暖气阀门被关后,杨女士和其他几名有同样遭遇的业主选择报警。30余名业主冒雨赶到物业办公室讨说法,在民警协调下,物业人员恢复了供暖。

  11月16日,杨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2004年,小区建成后业主陆续入住,小区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为陕西朝阳物业的公司,“刚开始两年暖气还挺足,之后越来越差,去年供暖晚了好几天,温度也不达标。”后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重新引进了一家物业公司,杨女士等部分业主便将暖气费交给业委会,希望小区在新物业公司管理下,能过一个“暖冬”。

  业委会状告老物业一审胜诉

  老物业不服提起上诉

  该小区业委会一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小区曾成立首届业委会,并引入一家物业公司,但因原物业公司不退出引发冲突,导致首届业委会瘫痪。2011年至2018年8月,小区物业服务一直处于无合同约束状态。去年小区重新成立业委会,并经业主投票决定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但对方未撤离。今年8月,业委会就是否另聘物业征集业主意见,经半数业主同意后与一家名叫锦鑫盛的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新物业入驻小区后,老物业公司拒绝退出,业委会将老物业公司告上法庭。9月18日,法院一审判决业委会胜诉,要求朝阳物业5日内撤离小区并向业委会移交资料。朝阳物业不服提起上诉,咸阳中院以一审未对解聘原物业是否系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审查为由,要求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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