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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来负责?电动车存在商场免费存车处竟被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8-11-21 19:45:03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苗巧颖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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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郝女士提供的监控资料里,华商报记者看到,确如郝女士所说,一名身着 蓝色羽绒服的男子,一直戴着口罩,进入非机动车辆停车场里,蹲在一辆电动车 跟前捣鼓……

  郝女士认为商场管理失职,她说自己的电动车根本跑不快,保安怎么会追不 上,更可气的是贼能进停车场里作案,难道商场不派人看管吗?

  11月21日,商城客服人员表示,非机动停车场是商场为了便于统一管理,特别划 出的区域,但因为是免费的,他们也在停车场入口处张贴了提示,车场只为非机 动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车辆安全问题需要车主自行保管,对于出现丢失及损 坏现象需报警处理。

  目前,辛家庙派出所已受理此案。那么,商场到底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负责?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

  若商场门口场地属于商场管辖范围,且划定车辆停放区域,免费停放,商场就与电动车车主之间形成了无偿保管法律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之规定,商场作为无偿保管人,需证明自身不存在重大过失,方能免除赔偿责任。本案中,如果商场举证证明自身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配有保安或管理员不定时看守,配置监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等,只有这样才能免责。否则,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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