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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丨供热空置房面积多次变 多部门调查中天锦庭供暖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石铮 2018-11-28 06:54:03
[摘要]11月24日,华商报A03版报道了太华南路中天锦庭小区供暖第六天还有住户反映不暖,以及供暖空置房面积从9.27万平方米变为4.66万平方米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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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4日,华商报A03版报道了太华南路中天锦庭小区供暖第六天还有住户反映不暖,以及供暖空置房面积从9.27万平方米变为4.66万平方米一事。

  11月26日下午,由西安市市政公用局牵头,西安市和新城区有关职能部门对中天锦庭的供热情况、供热空置房面积变化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华商报记者旁观了调查过程。

  入户调查情况如何?

  7住户家温度均已正常

  参与现场调查的,除了西安市市政公用局之外,还有西安市房管局、市建委,新城区建住局、太华路街道办、银河坊社区、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太华供热公司、中天锦庭物业公司。调查分为三组进行。

  第一组从下午4时30分开始入户调查了3号楼 、4号楼、5号楼的7家住户。室内测温结果显示:最低温度18.9℃,最高温度25.4℃,全部正常。

  据热力公司介绍,从该小区换热站一次管网供水温度和流量、二次管网高区和低区的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来看,可以保证供暖效果。物业公司表示,截至26日,大部分住户家已超过20℃,但仍有个别用户家还达不到18℃,会对这些住户重点关注,争取尽快达标。

  太华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中天锦庭是管网末端用户,供暖前期因管网不平衡,到小区后流量不行了,后来加了循环泵流量就上来了,20日下午供暖就基本正常了。但21日又因停电影响了供暖,导致22日零时起供暖才恢复正常。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没有达到规定温度的,会按要求对用户给予退费。

  空置房面积如何得出?

  物业说法前后不一

  第二组调查的主要内容是空置房面积的变化情况和原因。调查现场没有看到供热合同所报9.27万平方米空置房面积的直接依据。物业公司出示了10月30日签订供热合同之前的缴费情况,从统计来看当时已缴费用户面积合计为35132.34平方米。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当时是根据缴费情况来预估的用热面积和空置房面积。

  但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153055.14平方米,怎么能根据已缴费的35132.34平方米估算出9.27万平方米的空置房?

  该小区物业项目经理解释说,这3.5万平方米的取暖费是在10月15日至30日之间的半个月收取的。他们估计接下来的半个月还会收这么多面积的取暖费,所以按照乘以二这样大概估算的。

  而在此之前,他的解释是:他们是根据往年一期的实际用热面积算了一个比例,再加上对二期收房、装修的情况的了解,做了一个大概的预估。对于这两种解释的不同,该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又表示,他们实际上是从两个角度综合考虑后,预估出的9.27万这个数字。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燃热处负责人说,今年小区还增加了二期,当时还有不少业主未缴纳取暖费,怎能根据当时已收费用来报空置房面积?

  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当时其他业主没有交钱,物业公司也没钱垫,所以就只能根据收费情况报了空置房信息。

  至于物业公司第二次报的空置房面积,据记者了解,是依据实际缴费情况统计得出,具体数字为4.66万平方米。

  对于9.27万平方米和4.66万平方米这个差距,西安市供热总公司太华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这属于正常情况。因为用户缴费情况在变化,以前没用热的,随后还可能会要求用热,所以这个数字还可能变化。这位负责人称,他们公司供暖的小区有120个,都是先报一个暂定的空置房面积,然后稽查人员会入户调查,最后会据实结算,“每年这个工作量都很大。”

  供热缴费情况如何?

  因实际用热面积增加

  物业已给热力公司打第三笔款

  据悉,由于空置房面积缩小、实际用热面积增加,11月22日,物业公司又给太华供热公司交付了一笔508339元的热费。截至目前,物业公司已交付热费237.77万元。太华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最后还会根据实际用热情况和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结算。

  新城区建住局工作人员对照物业公司报的《不用热空置房申请明细》和16户家庭进行了电话沟通,有14户称就是申请了不用热空置房,另有两户是在公示单贴出后又缴纳了取暖费。

  第三组调查人员称,和一些业主进行了座谈。业主们表示,供热初期供热情况确实不稳定,但从11月22日开始供热已经正常。对于空置房面积问题,业主们认为主要的问题是信息不透明。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们遇到供热质量问题可以向集中供热企业反映,也可以向市、区集中供热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发现物业公司存在问题,可以向市、区房管部门投诉。11月22日,该小区物业公司已经在小区内各栋楼的一楼大厅,对今年供热缴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如何避免缴费被“雁过拔毛”?

  西安市正推行供热收费到户

  除了按规定可以收取的每平方米0.5元的能耗和人力成本外,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将缴完热费后的剩余资金留在自己账户?这个问题也深受业主们的关注。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燃热处负责人表示,一是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还要进行最后核算,二是供热结束后还涉及到供热不达标的退费问题,物业公司要用这些钱来退费。一旦全部交给热力公司,给业主退费就比较麻烦。

  既然如此,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来避免大家对物业公司的怀疑和猜测?有市民建议,每年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在签订供热合同时,不仅要及时公布空置房面积、用热面积等信息,还应该把空置房房号、供暖收费情况等一并在小区里公布,让大家及时了解这些信息以避免产生误解;另外在供热结束后,对于收取业主的取暖费是如何和热力公司结算的,最后的明细也应该进行公示,好让大家把取暖费这笔支出花得明明白白。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燃热处负责人表示,这个建议很好。据他透露,为避免取暖费缴费过程中被“雁过拔毛”,西安市正在积极推行供暖收费到户的做法。

  太华供热公司负责人介绍,今年所有国企家属院的供暖都转交给热力公司了,他们公司目前已经对西铁大明宫小区、西铁华清小区、国电曹家庙小区三个小区实行了供热收费到户,由热力公司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取暖费。 华商报记者 石铮 文/图

  评论

  供暖如何才能不是笔糊涂账

  杨鹏

  从9.27万平方米变4.66万平方米,小区供热空置房面积变化如此之大,居民当然有疑问。不能不让人联想到“偷热”,何况,供热公司稽查人员此前也曾证实过物业公司偷热并非传闻,因为他们在对小区实地稽查时就曾发现过,并称一般有“虚报空置面积”等4种方法。

  此前因为供热不达标需退费的相关报道中,媒体早就指出,在市政集中供热小区,由于代收代缴采暖费以及热交换站的维护、运行都必须依赖物业,供热公司一般并不会为了业主利益而去“得罪”物业。同理,在偷热问题上,供热公司又有什么动力非要与物业较这个真呢?假如供热公司和物业站在一条线上,即便是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想必也不是很容易。

  按理说,业主与物业之间是服务合同的关系,业主可以根据《物权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来对物业进行监督,但实际上,这项被法律确认的制度设计却屡屡失灵,诸如物业财务收支不透明、从不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等等,这在现实中都是常事。

  说白了,公众怀疑物业“偷热”的背后,是物业公司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必然产物。我们知道,不受约束的权力容易产生暗箱操作,也容易偏离应有轨道,所以,要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必然先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而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既有赖于监管部门的履职尽责,更呼唤着业委会的成立和顺利运作,当业委会真正发挥作用时,物业就轻易不敢动歪念头。某种意义上,成立业委会,有助于打消业主由来已久的不信任和猜忌。

编辑:王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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