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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董事长挂帅 带碗筷被褥住“老赖”家清欠

社会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2018-11-30 08:09:38
[摘要]银行董事长亲自挂帅,带着被褥碗筷亲自上阵,到欠债人家里催收欠款。”  据了解,胡某2016年在郴州农商银行贷款60万元做生意失败,已经有1年半不能如约偿还利息,欠息11万元,本息合计71万元。曾杰表示,首先,郴州农商银行清收工作人员作为债权人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上门讨债,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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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董事长亲自挂帅,带着被褥碗筷亲自上阵,到欠债人家里催收欠款。湖南郴州农商银行董事长周松柏说他并不想当什么网红,只是这样身体力行,催账效果很理想。

  11月28日下午5点半,华商报记者采访周松柏时,他仍在总行主持召开董事会,工作千头万绪,该行五大战区清理不良贷款的清收风暴正处在白热化的关键节点。

  “哪里有赖就睡哪里,不签订还款计划就不收兵”

  28日,郴州农商银行总行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我们不可能真的住在‘老赖’家,周董事长这样只是表明我们银行的一种态度,如果债务人没有一个还款的计划出来,我们银行的清收工作人员就会和你‘软磨硬泡’。”10月17日晚上9点,刚刚担任郴州农商银行新任董事长的周松柏接到求助电话,清收分队工作人员与欠债户胡某的谈判持续了3个多小时仍无进展。“哪里有赖就睡哪里,不签订还款计划就不收兵!”作为清收总指挥的周松柏当时就决定亲自上阵啃硬骨头——“请大家立刻准备好碗筷、鞋套,一切生活用品!带好被子!我马上去欠款户家里!不解决好这笔赖账,就睡在那里!”

  据了解,胡某2016年在郴州农商银行贷款60万元做生意失败,已经有1年半不能如约偿还利息,欠息11万元,本息合计71万元。胡某以家里生活困难为由,百般推脱,不愿意清偿贷款。周松柏赶到胡某家中时,表现得非常沉着镇定。他礼貌地换上鞋套,将随身携带的被褥放在地板上,很讲分寸地和胡某开始谈判。胡某提到生活困难,周松柏就说只要愿意还款,可以给予宽限;胡某又转移话题说上门讨债来的人太多影响不好,周松柏就吩咐工作人员把客厅地板拖干净,要求工作人员换上鞋套,其他工作人员都到门外等候;胡某提到自己有2个子女,周松柏冷静地告诉他欠款不还将对子女未来读书、就业造成伤害。不管胡某怎么说,周松柏都冷静应对,并表示准备和他彻夜长谈。谈判进行了2个半小时后,胡某的心理防线崩溃,最终和郴州农商银行签订了还款计划,同意在年底变卖房产偿还本金。

  事前摸底调查

  掌握谈判技巧 有“大将风范”

  郴州农商银行董事长携带被子到“老赖”家清收不良贷款引发热议。“我们周董事长干事总是雷厉风行,很多事都是亲力亲为,他为所有的员工做出了表率。”28日,多位郴州农商银行的工作人员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董事长亲自带着铺盖卷上门讨债,估计很多大企业的老总都做不到,但周松柏不仅在银行内部把这作为一种制度推行,还率先垂范,带头去做,这在银行内部也起到了不小的震动作用。也有该行工作人员透露,之前清收工作人员已对一些“老赖”做了摸底调查,而周松柏则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很有“大将风范”,所以周董事长一出马,很多“老赖”只能乖乖还款。周董事长这样做,也是激励全行员工,鼓舞清收不良资产员工的士气。

  11月29日,西安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华商报记者,去年以来,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因为坏账率上升,银行清收工作压力大。他虽然很佩服周松柏的工作魄力,但他认为这样的清欠方式把握不好很容易引发侵权纠纷。银行作为债主清欠时不能毫无顾忌,强行住到欠债人家中。银行应该考虑方式方法,如果清欠任务无法完成,可以考虑起诉“老赖”等法律维权方式。

  >>专家说法

  债务人不同意 不能留宿其家中

  28日,国内资深法律学者曾杰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对郴州农商银行这样的上门讨债方式涉及的法律问题做了专业解读。

  曾杰表示,首先,郴州农商银行清收工作人员作为债权人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上门讨债,无可厚非。其次,银行的清收工作人员这么上门讨债,表面上虽然有点“气势汹汹”,但实际上还是以规劝为主,本意还是出于理性的沟通。只要债务人本身不拒绝,上门讨债本身并没有违法之处。但是按照郴州农商银行清收工作人员所说,准备与债务人彻夜长谈不回去了,并且带上被子、睡袋等,这只是银行自己的一种要求和态度展示,如果债务人不同意,应该充分尊重债务人本身的意愿,就不得在他人家中留宿,否则就是擅闯民宅,是一种违法行为。

  曾杰认为,这种讨债方式和带一帮打手堵门暴力讨债还是有区别的。讨债者带一帮打手堵门,是一种典型的暴力威胁或者胁迫,扰乱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和扰乱公共秩序,债务人有权向当地警方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直至起诉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而郴州农商银行清收工作人员的带上睡袋被子上门讨债,要说这是一种暴力威胁,肯定是非常牵强,把它当作一种谈判的态度和手段,或者更为恰当。但是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任何人也都不能在他家中留宿。 华商报记者 燕然

  >>相关案例

  上门讨债吃住家里被判刑1年,缓刑1年

  2017年1月5日,被告人刘某、钱某、李某、王某以梁某的丈夫屈某拖欠其4人工钱和找不到屈某为由,一起来到梁某租住的一套单元房内,要求梁某支付其4人的工钱。虽然梁某说明自己与屈某已分居多年,正等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且屈某是否欠刘某等的工钱自己并不知情,但刘某等根本不听梁某的解释,每天除了在梁某的单元房内做饭吃、打扑克外,夜晚也睡在梁某的客厅内。梁某的妹妹知情后,也先后几次与梁某一起劝刘某等离开,而刘某等人仍然不听劝告。2017年1月10日,梁某在邻居的帮助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刘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犯罪被刑拘,后被依法逮捕。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等4人在未经梁某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入住梁某的住宅,致使梁某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刘某等4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遂判处刘某等4人有期徒刑各1年,缓刑各1年。

  我国《宪法》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

编辑:钟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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