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过去两年多了,我这工资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要到。”刘先生说。2016年7月,刘先生被拖欠了2.5万元工资,今年年初,法院判决被告人30天内付清劳动报酬,但因被告人失联,一直无法执行。
刘先生是礼泉县人,2015年3月开始在西安市城北一个项目工作至2016年7月,“当时王某说他是这个项目的项目经理,让我去项目部当资料主管,每个月给我发5000元。”刘先生说,但从2016年3月开始,之后5个月的工资就一直没有发过。
“王某让我把项目资料交给有关部门,但因为少一个公章,工程也没有验收过,我就没有递交资料,他就一直拖着不给我发工资,到2016年7月我就不干了。”12月1日,刘先生说。
2016年8月,刘先生找到西安市未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申请人为陕西泽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商报记者看到,2016年12月20日,劳动委员会给出的裁决书上写着,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驳回申请人刘先生的仲裁申请。
2017年2月,刘先生将陕西泽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了未央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刘先生是被王某等人招聘,没有为被告工作,驳回了刘先生的诉求。2017年4月,刘先生将王某诉至了未央区人民法院,2017年4月18日法院立案,2018年1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刘某劳务报酬2.5万元。
“判决后我就生病了,因为肺炎和贫血,就一直在家养病,7月份身体才好一些,因为工资还是没有拿到,我就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先生说,今年7月18日收到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受理执行了,但法官说王某一直联系不上,找不到人,工资到现在还是没有被执行回来。”
12月1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刘先生提供的王某电话,已为空号。
华商报记者 田睿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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