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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来源:陕西日报 时间:2018-12-04 10:18:36 编辑:何媛 作者:汪曼莉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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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我省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

  我省积极推进治污降霾,改善生态环境。图为11月14日,在中建三局西北公司沣镐七里镇建设工地,一雾炮正在进行除尘作业。本报记者袁景智摄

  11月26日,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下降,我省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我省积极推进治污降霾,打响蓝天保卫战。2012年1月,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节能减排做出了明确的要求;2012年7月,省政府印发《陕西省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方案》,提出到2030年分阶段实施大气环境控制目标;2013年10月,省政府出台《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计划经过五年努力,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关中城市群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13年11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这是全国实施治污降霾之后的第一部地方法规;2015年《陕西省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改革方案》印发,初步建立起省级及关中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体系、优良天数考核体系和网络化监管体系。今年,我省印发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省空气质量。

  同时我省积极实施燃煤减量和替代方案。燃煤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减少大气污染,我省制定了关中地区燃煤减量和替代实施方案,2015年印发了《关中地区2015—2017年燃煤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计划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直接减少燃煤消费,利用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地热能、电力等清洁燃料替代燃煤。

  我省还实施了机动车限号行驶管理。机动车尾气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继北京等多地对机动车限行之后,我省西安市也出台有关规定对机动车进行限行。今年以来,西安市将机动车限号限行规定常态化,工作日对一定数量的燃油机动车进行限行管理,这一举措对西安市乃至全省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在多项举措推动下,我省城镇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2017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96390吨、氨氮排放量2647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79359吨、氮氧化物排放量339803吨、烟(粉)尘排放量236687吨,与2012年相比,分别下降63.4%、57.2%、66.9%、58.0%、48.8%。2012年以来,我省不断提高污染物处理能力,垃圾、污水处理率持续上升。2017年我省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为92.4%,比2012年提高4.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9%,比2012年提高1.7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步增加。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城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是展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2012年以来,我省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步增加。2017年全省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64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1.06平方米。(记者汪曼莉见习记者邬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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