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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夜间停车费男子酒后小区挪车 不料撞上大门被判拘役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宁军 2018-12-08 18:52:55
[摘要]为省小区内的夜间停车费,男子醉酒后想把车开到小区外停放,不想撞上大门,结果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个月。

  酒后在小区内挪了一下车也算酒驾吗?近日,未央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事故:为省小区内的夜间停车费,男子醉酒后想把车开到小区外停放,不想撞上大门,结果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1个月。

  8月16日晚,王某与朋友在外饮酒后意犹未尽,叫代驾前往朋友位于北辰大道某小区的家中继续闲聊。次日凌晨2时许,为免交每小时4元的夜间停车费,他决意将车开出小区停放在道路边,却因操作不当撞上小区大门,又与物业保安发生争执。当其打算从小区另一大门驶离时,保安将其拦停并向110和交警部门报案。经检测,其血醇浓度为178.06mg/100ml。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未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并造成交通事故,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向被害单位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近日一审判处其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主审法官说,此次交通事故虽然发生在小区内,但因该小区内部道路与外界公共道路连接,且小区不禁止外来车辆进出,故事发地点应被认定为道路交通法规意义上的“道路”。被告人为免交几十元停车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酿成交通事故,使他人经济受损,也使自己受到刑事处罚,得不偿失。 华商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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