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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摆脱物业公司“中间商赚差价” 西安已迈出第一步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8-12-19 06:55:00 编辑:强鑫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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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1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条例从2018年7月1日起实行。

  摆脱“中间商赚差价”,西安已迈出第一步

  用户就不能直接和热力公司进行对接吗?非得要让物业公司“中间商赚差价”?

  发展具有滞后性,但只要在发展,就是好的。这十年间,相信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并且也拿出了解决办法,于是就有了新条例的通过。

  推行供热管理体制改革是这次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新条例规定:“本市集中供热推行热源、供热管网、换热站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体制,由供热企业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将热能直供终端用户。”就是说,以后新建的民用建筑的供热链,之前由物业公司管理维护的热换站和二次管网,今后都归热力公司管理维护了。

  一体化经营管理有什么好处?

  首先,供热责任更加明确,遇到问题业主遭遇推诿、踢皮球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再也不用听到“你去找物业公司/热力公司”了。

  其次,热力公司监管相对严格,工作相对透明,避免了之前物业公司存在“暗中操作”的情况。

  第三,为信息公示奠定良好基础。新条例还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建立集中供热智能管理平台,在线检测和调节热源、供热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相关参数,完善用户查询、预约、投诉、交费等操作系统,提高集中供热服务水平。

  剔除容易出问题的“物业”环节;建立智能管理平台为供暖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接受群众的监督将供热工作于“阳光”下进行,扫清可能存在的阴暗角落,才是杜绝“偷热”问题一再上演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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