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缤纷南郡小区业主家漏水 物业三次检查责任不一致咋回事?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尤洁 2018-12-23 20:19:46
[摘要]新房居住刚满两年,侯先生就遇到了烦心事:邻居李先生发现家里有漏水现象,物业维修人员说是侯先生家的上水管道出了问题,并且表示这部分不属于公共设施,应由侯先生个人维修。

新房居住刚满两年,侯先生就遇到了烦心事:邻居李先生发现家里有漏水现象,物业维修人员说是侯先生家的上水管道出了问题,并且表示这部分不属于公共设施,应由侯先生个人维修。侯先生很奇怪,“上下水的管道都是锁起来的,并且位于楼层公共区域,为什么就不属于公共设施?”

房间墙纸被泡 柜子发霉发黑

2017年3月,侯先生搬进了位于雁塔区瞪羚路北的缤纷南郡小区,“邻居李先生一家是2016年4月搬进去的,2017年底,他开始发现家里有漏水现象,已经影响到了楼下住户的正常生活。”侯先生说,李先生找过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把家中管道挖开进行维修,“装修工作人员说是上水管道出了问题,不在家中,需要找物业维修。”

12月2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缤纷南郡小区李先生家中,看到李先生家中仍有漏水的痕迹,“我家客厅墙面底部漏水,墙纸都被泡开了,旁边的柜子底部也发霉发黑,卧室墙面也是漏水,墙皮一直往下掉,我们现在把墙纸都撕了,楼下住户房顶也是大面积漏水。”

今年8月,侯先生将此情况反映给物业西安缤纷南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月第一次维修人员检修时,表示是03户上水管的问题,上周再来检查的时候,就说是04户的问题。”侯先生还说,物业说上水管不属于公共设施,需要业主协商维修。

三次检查漏水责任不一致 物业:具体处理需要请示领导

12月23日上午,西安缤纷南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称,“根据《西安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共设施‘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来水分户水表以外计费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所以分户水管不属于公共设施,应由业主承担维修责任。”

该工作人员表示,从开发商将房交到物业这一刻起,房屋质保期已开始计算,侯先生他们已过2年质保期,即使管道属于公共设施,也无法进行维修。

12月23日下午5时许,物业维修工作人员再次对水管进行检测,表示03户和04户的上水管道都存在问题。物业三次检查结果不一致,侯先生觉得很奇怪,“业主希望物业可以出具检测报告,可是物业说没办法。”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称,一直没有出具过此类检测报告,最初验房时没有进行管道方面的检查,具体的处理办法,需要请示领导后再做回复。

华商报记者尤洁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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