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了《西安市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新出让或划拨土地上,除拆迁安置房以外的住宅建设项目实行全装修。蓝田县、周至县根据实际确定实施全装修的新建住宅项目范围,但全装修总施行比例不低于新建设住宅总面积的50%。此后逐年递增,2021年后达到100%全装修建设。
通知中还明确,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住宅用地的建设项目,可延用原审批规定的建设方式开发,鼓励开发建设单位对住宅建设项目按全装修标准进行统一的装饰装修。
全装修是指新建城镇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在竣工验收前,套内必须达到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安装完成(具体标准见《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要求)。
以下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