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记者 李为涵)从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据了解,新个税起征点上调,从3500元上调到5000元,并增加专项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内容,这使得“上有老,下有小”的“70后”“80后”获益明显,尽享精准减税红利。
1月填报信息就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功能正式投入使用。居民个人可直接在手机端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年度综合申报、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等。
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领取1月份工资前忘记填报或者填报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据介绍,纳税人的填报方式共有四种:
① 按照各地税务局公告的渠道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并填写;
② 登录各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③ 填写电子信息表;
④ 填写纸质信息表。
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新规实施 月入万元有望“零个税”
李先生就职于陕西省某研究所,目前,月薪税前1万元左右(不含三险一金),攻读在职研究生,自己是独生子女且父母已年满60岁,有两个这正在上学的孩子,有一套正在还贷款的住房。
在之前起征点提至5000元、税率结构调整后,但未引入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李先生适用10%的税率,全年交税3480元。
“根据新个税规定,我现在可以享受的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和赡养老人4项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每月可以扣除5000多,刚好到免征点,现在基本不用纳税。” 李先生说。
相较之下,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帮助李先生每年减税3480元,减税幅度为100%。
不光是“70后”“80后”获益明显,“90后”的王女士也享受到了新税法的福利。
王女士来自于甘肃,大学毕业后留在西安工作,从事设计类工作,目前单身,月薪税前6000元左右(不含三险一金),在西安租房生活。
“原本自己以为过了起征点还得纳税,当看到新税法的专项附加扣除,我现在也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也不用纳税了。虽然原来纳税就不多,但每月省30多,一年也少了小400呢,这对我们年轻人来说真是好事。”她说,新税法的实施促使她下一步想通过学习进修来提高职业竞争能力,并且想早日步入婚姻殿堂。
据了解,随着2019年1月1日个税综合制改革的正式摊开,居民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类收入将按年合并计税。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年度收入额-免税收入-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一张表格看懂六项扣除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