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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创汇社区1327户未交费私开阀门 部分管道井门被撬坏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1-04 07:14:10 编辑:王玮玮 作者:李琳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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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个人用户私开供热阀门

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在创汇社区楼内的水暖管井门上,能看到醒目的“私开阀门属于违法”的物业提示,《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用户不得有下列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擅自排放或者取用供热管道中的热水、蒸汽;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安装管道泵等;擅自改动、破坏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或者开启锁闭阀;擅自改变用热性质和方式;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与用热的行为。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由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户未按规定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仍不交的,供热企业可以采取用热限制措施,并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但不得以少数用户未交纳热费为由,中断对其他已交费用户的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住户不交费私自开阀是违法行为,希望大家依法用热,维护小区所有住户享受公平权益。”胡峰朝说。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李琳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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