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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七旬老人名下账户异常 存折被锁后柜台无法解锁

滚动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尤洁 2019-01-21 19:02:06
[摘要]由于错误操作导致老伴的银行账户被锁,李先生带着存折和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被告知名下存在两个Ⅰ类户(即社保卡和存折),暂时无法解锁账户,只能汇报给上级等待处理。

由于错误操作导致老伴的银行账户被锁,李先生带着存折和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办理,被告知名下存在两个Ⅰ类户(即社保卡和存折),暂时无法解锁账户,只能汇报给上级等待处理。

1月21日上午,68岁的李先生来到西安文理学院北门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理学院营业所,给存折解锁。李先生带着存折和老伴的身份证来到银行,工作人员却说暂时不能解锁,“由于我老伴2001年在榆林办存折时,使用的是第一代身份证只有15位号码,银行工作人员说首先要更换为目前的18位身份证号码。”

李先生说,可是工作人员说目前也无法更换,“因为一个人的名下只能在同一家银行拥有一个Ⅰ类账户,我老伴名下除了有邮政储蓄的存折,还有一张社保卡。”李先生称,老伴名下的社保卡并不知情也没有激活使用过。随后李先生咨询退休之前的工作单位,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告诉他,2016年单位为其老伴办理的邮政储蓄的社保卡,属于Ⅰ类户。

1月21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询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理学院营业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规定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工作人员表示,李先生老伴的存折和社保卡都属于Ⅰ类户,这种情况不是个例,目前这个问题无法在柜台处理,需要汇报给上级后,等待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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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6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

《通知》表明,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个人于2016年11月30日前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Ⅰ类户的,银行应当对同一存款人开户数量较多的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要求存款人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使存款人运用账户分类机制,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

文/华商记者 尤洁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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