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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发来投票链接 购买虚拟礼物续投是否合规?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1-30 20:11:2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尤洁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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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微信上发来投票链接,每日免费投票机会使用后,张先生发现可以通过购买虚拟礼物折抵为票数继续投票。“花钱买礼物这种做法我觉得不合理,但是不花钱买礼物好像就代表不支持亲友,真是纠结啊!”

免费投票一次后 还可购买虚拟礼物投票

1月29日下午,西安市民张先生的微信上收到一条来自亲戚的消息,“亲戚在亲友群里转发了一条她孩子参加活动的投票链接,称需要大家投票支持。”张先生点开投票链接,发现每日可以免费投票一次,后面再想投票就需要购买虚拟礼物。张先生说:“这些礼物5元、20元、50元不等,最高需要500元。”

1月3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投票链接看到,张先生亲戚的孩子参加的是由西安星起点艺术学校举办的“2019陕西省丝路少儿春晚人气小明星”评选活动,该活动共有51名参赛者,投票时间为1月29日晚8时至2月3日晚9时。

活动规则显示,活动期间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一票,比赛成绩按照票数评选,根据票数评选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和参与奖,奖品分别为平板电脑、儿童智能手表、天文望远镜、VR眼镜和卡通公仔。

记者从投票链接上看到,投票人除了每天可免费投一次票之外,还可以选择购买虚拟礼物,这些礼物将折抵为票数增加到参赛者总票数中。这些礼物中,最便宜的是“爱心气球”价值5元,可抵15票;最贵的“极速火箭”价值500元,可抵2999票。投票人一次性可购买1个至1314个不等,可重复购买,没有次数限制。

校方:礼物的钱不会流向学校

律师:礼物明码标价,消费者属于自愿消费

李女士也曾经参与过此类投票活动,“我同事发来她亲戚的投票链接,每天可以投3次票,也可以买礼物,并且买礼物的金额、数量等会显示在个人投票信息的页面下方。”李女士说,有其他同事通过送礼物参与“买票”,她如果不买就会显得不合群,于是就花费300元为同事的亲戚购买了900张票。

1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西安星起点艺术学校总校,工作人员称,参与评选的孩子都是星起点学校的学生,同时也是2019年陕西省丝路少儿春晚的表演者。该工作人员表示,星起点举办这次评选活动,是为了鼓励孩子们乐于分享、善于赞美,同时也是对参加春晚学生的鼓励,希望提高他们的自信、积极展示自我。

工作人员说:“家长购买礼物的钱不会流向学校,应该是由技术平台收取。”该工作人员还说,评选活动开始前,校方跟家长发过通知,希望家长们购买礼物采取自愿、不要攀比。

此次投票活动技术支持公司西安和润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活动奖品由公司提供,与西安星起点艺术学校为合作关系,负责学校的宣传和推广。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活动需要成本,投票人购买礼物的钱会直接到公司账户上,“推广效果好,公司就会盈利,若效果不好,则会亏本。”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昭认为,投票本身是一种公众意愿表达的活动,随着互联网发展,投票被赋予多种形式。“刷礼物投票”是将投票行为商业化,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理,是需要充分考量多方面因素。

程昭说,首先,个人投票时会通过共享或注册行为将个人隐私信息提供给平台软件,如果平台软件将个人隐私非法提供给第三方,有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权;其次,平台中的虚拟礼物是明码标价,家长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购买换票是其自愿的行为,若虚拟礼物通过后台操作无法兑现,就可能存在欺诈行为,达到一定金额则会涉及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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