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说,她已经与游乐场方面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均没有达成共识,在协商时还发生了冲突,目前已经花费了3000多元钱,但游乐场没有掏一分钱。
咔咔兔游乐场的负责人贺女士说,事情发生在这里,游乐场确实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协商时双方对责任的划分产生了争议,对方情绪也比较激动,所以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我还是愿意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该游乐场有营业执照,营业了两个多月。
目前,雁塔区安监局与漳浒寨街办的工作人员也已经介入了对此事的调查。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高瑾律师说,游乐场是盈利性场所,孩子撞伤,说明存在安全隐患,游乐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但2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监护人未尽到监管的义务,也有责任,所以这个责任的划分,还需是双方进行协商。
文/华商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王路 图/陈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