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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违反"禁燃令"燃放爆竹被警方处罚 道歉连称后悔

要闻 海口公安 2019-02-06 06:57:34
[摘要]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23时30分许,金贸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迅速抓获在海口湾违规燃放爆竹的人员杨某青(女,江西南昌人,44岁),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元处罚。杨某青被罚后连称后悔,并诚恳道歉。

【一女子在海口湾违反“禁燃令”被警方处罚】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一23时30分许,金贸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后,迅速抓获在海口湾违规燃放爆竹的人员杨某青(女,江西南昌人,44岁),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元处罚。杨某青被罚后连称后悔,并诚恳道歉,表示将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共同守护椰城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海口警方重申: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主城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禁令者警方将严惩不贷!

编辑: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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