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交警灞桥大队执勤三中队民警在咸宁东路开展缉查布控工作。预警信息显示车牌号为陕CK4***的小型轿车处于未审验状态,民警随即对其拦截检查。
检查中,该车驾驶员所出示的驾驶证做工粗糙,字体、字间距等与真实证件严重不符,“身份证”更是一张“塑料片”。在事实面前,王某承认其所使用的“驾驶证”是通过网络购买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民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询问。
驾驶员王某交代,自己在2018年年初通过了科目一考试,后期的考试未能通过。当时,其妻子怀有身孕,为了方便日常到医院检查,在2018年4月怀着侥幸心理通过网络购买了假的驾驶证,“身份证”为交易附带的赠品,便于逃避民警检查。王某被民警查获时仍报有侥幸心理,不成想被民警当场识破,只得承认其违法行为。
民警发现,驾驶证仅有照片为王某,所载信息为另一名具有真实驾驶证信息的男子。经民警核查,其网络社交账号由于手机丢失已经更换,具体卖方信息无非追查。
目前王某驾驶逾期未审验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记3分、罚款200元,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因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被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西安交警灞桥大队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7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就王某使用伪造身份证的情况,下一步大队将移交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编辑:华商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