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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医院新生儿右肱骨骨折 医疗事故鉴定: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西安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成龙 2019-02-17 07:51:02
[摘要]孩子出生7天后,医院告知家人,孩子右侧肱骨骨折,对此家人坚持认为是医院造成的,因为孩子刚出生时进行产后交接时并未发现异常。

  孩子出生7天后,医院告知家人,孩子右侧肱骨骨折,对此家人坚持认为是医院造成的,因为孩子刚出生时进行产后交接时并未发现异常。

  家长:产后交接时孩子无异常

  2018年8月11日,市民杨女士在长安医院生了一名男婴,一家人非常高兴,没想到孩子出生7天后,医院突然通知说孩子右侧肱骨骨折。

  杨女士说,她怀孕后一直在长安医院做产检,检查结果一直都很正常。8月11日,孩子出生后,医生和护士当着她的面交接孩子,当时护士说孩子四肢正常。8月14日,她产后出院,孩子因黄疸值较高留院治疗。在住进新生儿科前,护士再次检查过孩子的四肢和身体,确认无异常。

  由于新生儿是封闭治疗,杨女士和家人每次都是趁给孩子送母乳时向医生了解一下情况,医生说孩子一切正常,黄疸值也逐渐下降,情况越来越好,很快就可以出院。可没想到的是,8月18日,医生突然告诉杨女士孩子骨折了,根据片子显示孩子为右侧肱骨骨折。

  医院方面表示,骨折可能是孩子出生时造成的,这让她和家人无法接受。18日当天,杨女士立即将孩子转到西安市儿童医院进行复查,结果也是右侧肱骨骨折,孩子在儿童医院接受治疗后便回家休养。

  医疗事故鉴定:因外力引起骨折的可能性大

  孩子出院后,杨女士一家便开始与长安医院协商处理后续问题。

  杨女士说,医院方面坚称孩子骨折是出生时造成的,可之前两次交接孩子都是正常的。经过双方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一个处理结果。

  去年12月,杨女士通过卫生部门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诊治概要显示:8月11日,孩子出生后四肢活动自如。8月14日,孩子转入新生儿科查体:四肢活动自如,无异常。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分析意见显示,引起患儿右侧肱骨骨折的原因可能有局部直接外力、产伤、骨代谢性疾病。根据西安市儿童医院门诊病历中的查体记录及X线片诊断右侧肱骨中断骨折,考虑该患儿因直接外力引起骨折的可能性大。

  最后,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结论为:患儿右肱骨骨折与医方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条例,本病例属于四级医疗事故,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杨女士说,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长安医院方面仍然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这件事到现在都没有一个结果。

  2月16日,长安医院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发生后医院曾与家属协商赔偿问题,但家属提出的要求太高,医院无法满足。另外,造成新生儿骨折的原因有很多,医院对该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目前医院方面已通过卫生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请求。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实习生 杭叶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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