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我爱我家小区物业贴通知停车费涨价 业主投诉后恢复到80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2-19 22:01:09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雷婧 毛蜜娜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

  小区停车费连年涨,2018年底,物业贴出通知:停车费继续按照120元/月收取。业主向物价部门投诉后,恢复到了80元/月。

  投诉物价部门后 停车费降下来了

  李先生是雁塔区我爱我家小区业主,2月18日下午,李先生和小区几位业主代表前往雁塔区物价局,送去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政策到位办实事,积极作为解民忧”。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小区停车费最早是60元/月,后来涨到了80元/月,2017年起开始变成120元/月。 2018年底,物业开始收取2019年停车费120元/月(全年1440元)时,有业主查到,西安市物价局2018年185号文件对小区停车收费做出明确规定:我市物业管理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月计算价格:一类露天停放不得超过80元/月。随后小区多位业主开始与物业进行交涉,认为应该按照规定收费。同时向12345和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

  2月19日,雁塔区物价局检查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接到该小区业主投诉后,多次前往小区调查取证,经调查,业主反应情况与事实基本相符,责令该小区按照市物发【2018】185号文件执行,露天停车每月80元。

  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2月13日,小区物业贴出通知,收取住户的多余部分停车费,定于2月18日开始办理退费事宜,将有300多户业主退费。“以前停车费是放开的,很多小区停车费涨价也未与业主商议,物业说涨就涨,2017年和2018年我们小区露天停车收费都是120元,还好有业主发现新政策是80元。因为有政策支持,投诉物价部门处理也很及时。”

  停车收费放开后  具体执行中矛盾较多

  那么,西安的物业小区停车费执行的是什么标准呢?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获悉,2015年元月起,西安放开了小区停车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价格放开之后,如果物业对停车费想要调整,需要达到超过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但在具体执行中,这一点很难实现,也产生了一些矛盾。

  2018年9月,陕西省物价局调整了定价目录,按照新的定价目录,西安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西安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物业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里明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西安市区域内,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和普通住宅小区前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的标准暂按《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标准。

  按照此标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按月计算的标准为,以小型车为例,一类停车场室内每月150元,露天每月80元;二类停车场室内每月130元,露天每月60元;三类停车场室内100元,露天50元。如果按次计费,小型汽车在一类停车场室内停车5元一次,露天4元一次;二类停车场室内停车4元一次,露天3元一次;三类停车场室内停车3元一次,露天2元一次。按次计费不分白昼,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

  停车费收费四五百不一定超标

  有市民询问,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停车费一个月要收取四五百元,是不是超标准了?

  对此西安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工作人员表示,要弄清楚收费的项目是什么,如果是买断产权的车位,那么物业收取的停放服务费应该遵照支付指导价,一类停车场室内每月150元;但如果不是买断产权的,就按照和物业或者车位产权方的约定,如果需要支付租赁费和停放服务费的话,租赁费这一块是放开的,不按照政府指导价。

  华商报记者 雷婧 毛蜜娜

相关热词搜索: 物业 贴停车费 涨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