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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重刑率达28%

来源:华商网 时间:2019-03-01 15:56:08 编辑:王翠萍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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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3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西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2018年年初正式拉开序幕。过去的一年,我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惩治了一大批涉黑恶犯罪分子,在全市、全省范围内形成了比较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现将我市两级法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是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我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院长为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两级法院均设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有力保障人财物,做到机构健全,人员权责明确。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专业优势,快审、快判。市法院组建了八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开通了涉黑恶犯罪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对涉黑恶案件,优先办理,审判周期从过去的六个月左右缩短至二三个月,效率提升50%以上。针对恶势力、“软暴力”、网络涉黑涉恶、“保护伞”等违法犯罪认定、涉案财产处置和黑恶势力犯罪的新动向、新变化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攻坚克难能力,做到了依法审判,准确定罪量刑。

  三是办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截至2月底,全市法院受理黑恶案件27件189人,其中涉黑案件7件96人,审结5件68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26人,重刑率为38%。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王过渡、骆小弟、张涛、张宏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二十年、十九年和十八年。受理恶势力犯罪案件20件93人,审结14件67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人,重刑率为28%。

  四是建立院、庭长带头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制度。我市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第一起恶势力团伙案件均由院、庭长参与审理,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占比达到70%以上,有力加强了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指导,有效保障了审判质效。

  五是开展集中宣判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市法院精心选择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直播、美篇、抖音等网络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揭露黑恶势力犯罪事实,广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的有关法律常识,鼓励群众积极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六是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市法院设立了12368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制作举报信箱,多渠道、全方位收集、深挖黑恶线索,安排专人做好线索核查、案件研判分析和登记工作,全程留痕。全市两级法院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登记、跟踪、上报。同时指派专人对案件数据、审理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市法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深挖及台账管理的制度》,对近年来受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发现的多条涉黑涉恶线索已移送相关部门。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做好快审、快判。市法院将对各基层法院涉黑恶犯罪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做到统一认识,保质保量,审判提速,还辖区群众安宁。对涉案财物做到该发还的发还,该没收的没收,该上缴的依法执行上缴。

  二是做好线索深挖彻查。对涉案在逃、另案处理的,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将涉黑恶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深挖“保护伞”,在审理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就是否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进行调查。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对“保护伞”做到坚决打击不留情面,刀刃向内要见成效见力度。

  三是以典型案例为依托,继续抓好宣传。市法院将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以典型案例为依托,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群众知晓率,让黑恶势力闻风丧胆,增强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西安、法治西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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