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的多了,就会有人放一把火焚烧垃圾
西安市河湖长办下督办单
网友发帖后,西安市河湖长办立即向问题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蓝田县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办单。
接到督办单后,蓝田县立即安排县河湖长办会同县检察院对该情况进行调查处置,督促汤峪镇政府抓好落实。
据了解,网友反映的河道为汤峪河支流,堤防为自然河堤,垃圾台距河道不足5米,主要收集该村一、二组生活垃圾,日常该村安排有专人负责管理,但是管理并不规范。
对此,蓝田县要求汤峪镇政府立即对该两处垃圾台取缔,对垃圾台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并重新对垃圾台进行了选址,汤峪镇须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巡查制度,加强巡查。
就此问题,汤峪镇政府在全镇通报,对镇、村级河长进行严厉批评,要求全镇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加强履职。
按照《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该两处垃圾台设置不规范,严重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属于“清四乱”问题中的“乱占”行为。
为此,蓝田县将此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要求全县各级河湖长,积极组织“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对全县河湖进行地毯式摸排,将排查范围延伸至蓝田县纳入河长制工作目录的所有河流、辖区内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内的水库、涝池、渠道等,全面开展,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同时结合河湖长制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的巡河频次开展河道巡查,摸排调查,构建完善的摸排巡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