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地点附近仍有电动车充电
物业称难以管理
据业主们称,该小区此次电动车充电起火并非首次,早在2018年夏天2号楼就曾发生类似事件,“物业并没有吸取教训,没有禁止业主私自拉线充电动车。”有业主称,小区物业对电瓶车充电视而不见,即便有业主反映,物业工作人员也只是口头回应派人去排查,但实际上不采取任何行动。
华商报记者看到,该小区每个单元门口都停放着数量不等的电动车,而就在事发地东侧约50米远的6号楼2单元门口,一个插座从窗户拉出来,正给一辆电动车充电。
“我们没有不管,人家上面不允许随意给电动车充电,我们也在管理,但很多住户都不听。”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收过住户的电池,还曾遭到事主的辱骂,我们也没太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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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基于各地电动车充电火灾事故多发,公安部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下发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的通告,严禁、严查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2018年4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在全市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发布,在西安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重点防范城中村电动车火灾事故。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不积极整改、不接受劝阻的人员,要及时抄报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惩处。西安市公安、消防部门也着手在多个事发地电动车停放及充电使用领域开展专项调研,以期找到事故原因的共性,进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