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不找零或者四舍五入结账的收款方式是违法行为
关于肖绵明起诉永辉超市不找零一案,灞桥区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受理此案之前向双方提议过庭前调解,因为像金额这么小的案子非常少,但是肖绵明拒绝庭前调解。
对于灞桥区法院工作人员的说法,肖绵明则称:“我没有收到过庭前调解的建议,我现在连自己的主审法官都不知道是谁,我怎么调解?”他说道:“我目前还有一起起诉是因为华润万家超市拒绝提供购物发票而导致的,这个事情我是拒绝庭前调解的,原因是华润万家超市的沟通态度太恶劣了。”
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魏桢培律师分析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超市不找零或采取四舍五入结账的收款方式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投诉。
魏桢陪律师还说:“尽管在实际生活中,分钱的使用越来越少,这种四舍五入的做法可以提高效率。但是超市还是应当事先在每台收银台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示并取得消费者的谅解。当然作为消费者而言,也更加希望超市能够主动让利,采取去尾抹零的方式,互相方便的同时,增加顾客的好感度,树立良好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