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上午8时许,西安交警莲湖大队红庙坡中队巡查民警在大兴东路88号查获一辆违规接送学生的金杯面包车,当民警拉开车门后发现车辆虽未超员,但车内乘坐有10余名幼儿园学生。
民警当即对这辆车进行了查扣,同时联系了正规校车将学生安全转运至幼儿园。经查,驾驶人杜某虽持有校车驾驶资格,但其驾驶车辆并非专用校车,且车辆未取得相关校车资质及合法手续,违规营运接送学生事实清楚,最终大队红庙坡中队民警对该车予以查扣,并将驾驶人传唤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将对其进行1到2万元罚款。
华商报记者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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