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各申报企业
2019年西安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8〕1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商贸领域促消费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29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6〕4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108号)、《西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8〕114号)、《西安市大力推进便利店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市政办函〔2019〕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西安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01支持范围
奖励类项目
1. 促消费稳增长奖励
重点对2018年新增限上商贸企业、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扩大销售、限上商贸企业集中收银和限上重点商贸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奖励。
2. 电子商务奖励
重点对引进的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孵化机构,国家、省、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示范村镇,电子商务企业网上销售、农产品网销品牌培育,以及电商企业和从事电商配送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自建或租赁仓储物流设施给予奖励。
3. 连锁经营奖励
对品牌连锁便利店、大型品牌连锁超市新增门店,老旧便利店、小商店、夫妻店改造提升,国际知名品牌连锁便利店、智能零售柜、无人超市和新零售品牌连锁超市、农村地区品牌连锁便利店、放心早餐发展等方面给予奖励。
4. 陕菜推广、老字号振兴和西安小吃奖励
对陕菜企业、老字号企业、西安小吃发展连锁门店,陕菜特色餐饮连锁店,老字号企业经营创新、文化创新、技术传承创新,老字号企业升级提升经营门店等方面给予奖励。
5. 市场流通体系奖励
重点对城市新区或涉农区县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商圈(示范特色街区)、列入国家和省商务主管部门改造名单的步行街给予奖励。对新开业咖啡馆、农商对接企业给予奖励。
6. 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奖励
对纳入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范围内的节点企业,按照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市商发【2018】12号进行奖励。
建设类项目
1.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交易场所、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行业垂直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和公共综合服务平台。
2. 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支持我市连锁餐饮、超市、便利店、老字号等商贸企业自建和改造提升物流配送中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3. 支持集贸市场提升改造。
02支持方式及项目实施期限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
1. 贷款贴息
对项目建设期间贷款发生的利息予以一定补贴,贴息率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额不超过同期实际发生的利息额,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为一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 奖励补助
对奖励类项目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奖励;对建设类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专项资金对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建设完成的项目予以支持,项目申报单位不可重复申报资助项目,已享受市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03申报程序及申报时限
请申报企业按照附件一《2019年西安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分类表》要求报送申报材料,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1、促消费稳增长奖励类项目:经开区截止受理时间2019年4月22日
2、其余奖励类和建设类项目:经开区截止受理时间2019年4月8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琳 陈天翔
联系电话:86526307
详情查看官网:
www.etpc.com.cn
编辑:张梦洁
上一篇:工商经开分局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巩固专题教育成果 深化中心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