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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抽烟头烫强迫卖淫5被告人3个未成年 5人分别被判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3-28 06:42:12 编辑:何媛 作者: 宁军 张杰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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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摄影 张杰)以介绍到西安娱乐场所挣大钱为由,通过非法拘禁、威胁等手段控制未成年女孩从事卖淫活动,而5名被告人中,3人还是未成年人。昨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强迫卖淫案公开宣判。

  强迫未满14周岁女孩卖淫

  5名被告人均是甘肃天水人,年龄最大的杨某、高某(女)今年只有20岁,其余3名被告人赵某(女)、钱某、武某(女)均不到18岁。

  2018年5月27日,杨某及武某找到3名女孩(其中两名未满14周岁),谎称到西安的夜场当陪酒小姐,陪客人喝酒、玩游戏,可以挣大钱。6月6日,杨某、钱某先来到西安,与居住在友谊西路华豪丽晶公寓的高某、赵某接头。当日,3名被害人被从甘肃天水带到西安,晚上,杨某就让高某、赵某带领3名被害人到太白南路一KTV当陪酒小姐。将3名女孩骗至西安后,该团伙白天将3名被害人拘禁在公寓内,由团伙成员轮流看守,晚上再由高某和赵某“押送”至夜场提供异性陪侍、卖淫。

  拘禁期间,高某、赵某劝说3名女孩卖淫,未果后便开始殴打她们,后强迫未满14周岁的刘某卖淫3次。被害人罗某被打后,逃离了公寓。刘某多次逃跑均被抓回,后遭毒打虐待,赵某用皮带抽、用烟头烫,还威胁要砍其手指,并强行往她嘴里灌烟灰缸的脏水、烟头。在一旁观看的另一女孩被警告如果逃跑一样被打。杨某还威胁,如果报警,他刑满释放后会报复。该团伙强迫被害人陪酒、卖淫的非法所得由被告人杨某掌控,杨某将一部分用于日常花销外,其余4000余元据为己有。

  5名老乡均被判刑

  据莲湖区检察院指控,3名被害人被迫在东方汇KTV、普晶国会、永辉国会提供异性陪侍,被害人刘某被迫在东方汇KTV、普晶国会卖淫。

  6月22日凌晨,刘某在永辉国会谎称换衣趁机逃出后报警。当天下午公安机关抓获了杨某、钱某和武某,解救出另一名女孩。高某、赵某逃跑后,被公安机关在甘肃天水抓获。

  因该案被告人赵某、钱某、武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莲湖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采取不公开开庭的方式,于2019年2月19日审理了该起强迫卖淫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高某等人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违背他人意志,强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情节严重,构成强迫卖淫罪。被告人赵某、钱某、武某系未成年人犯罪,且武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当庭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分别减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高某彼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万元。赵某、钱某、武某分别获刑9年、8年、4年,分别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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