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电梯供货商有纠纷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御园小区共15栋楼,9栋楼有电梯。这次停运电梯涉及3、7、8、10、14、15号楼均为高层,共6栋楼13部电梯,有近400户业主上下楼不便。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5日向小区物业下达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显示,小区6栋楼13部电梯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没有定期检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责令于2019年3月26日前停用,完善相关手续后再运营使用。
对此,御园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赵宏涛称,他们物业进小区迟,上任物业移交时没有提供相关电梯资料,接管数年来,小区里的电梯确实没有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他们都定期维保维护着。监管部门也曾多次要求物业公司完善手续,但他们没有办法。据其介绍,御园小区开发商为北京奥星公司,开发商与电梯供货商有债务纠纷,电梯供货商一直未提供电梯相关资料,致手续无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