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西安高新区市政配套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接到高新二路与光远路路口双黄线问题投诉后,3月27日晚,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连夜将多余的双黄线进行清除,并在路中间施划了斑马线。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也对杜先生和张女士的交通事故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张女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文明驾驶;杜先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驾驶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在进入路口前进行停车观察,且没有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张女士应负主要责任,杜先生负次要责任。
编辑:张佳萌
上一篇:猫狗轻抓一下防治成本2000元 专家呼吁费用纳入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