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尤洁)一辆车正常靠道路内侧双黄线直行,前面却出现一辆准备直行横穿的车辆,两辆车发生碰撞。根据路口地面标识指示,两辆车都是正常行驶,那么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3月23日下午6时50分,杜先生沿西安市高新二路由南向北行驶,经过与光远路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碰撞。杜先生认为,高新二路中间有清晰双黄线,从光远路驶出的车辆直行或左拐会压到路中的双黄线,所以不会有车从光远路驶出。而白色轿车车主张女士表示,光远路进入高新二路的路口有允许车辆直行及转弯的地面标识,可以直行行驶。由于双方各持己见,事故责任认定未达成一致。昨日华商报B01版对此进行了报道。
编辑:张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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