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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西买了发动机型号为220的货车 牌照办下来上面显示为180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4-29 19:05:50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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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先生觉得,幸亏他仔细看了一下机动车登记证书,不然,还真被商家给晃荡了。

  48岁的段先生在西安从事的是货运生意,因为生意的需要,需要购买一辆货车。3月4日,他在城西天章路上的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中了一款三环十通的自卸车,总价是21万元,当天交了3万元定金,约定剩下的18万元提车时再交。

  当天,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在合同中注明,发动机型号为YC6JA220-50。

  “3月20日左右,对方打电话说,车涨价了,要再补交1万9千元,我不想折腾,就同意了。”段先生说,4月8日,店家给他打电话说车到了,让去提车。他到达店里后,补交了余款,然后将车开走。

  4月16日,段先生前往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给新买的车办理牌照等手续,很快,他就拿到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中,发动机的型号显示为YC6JA180-50,“也就是说,这并不是我当初想购买的哪一种型号的车,180马力的车也根本不符合我的需求。” 段先生说,他当时就联系了销售方,但业务员谈某支支吾吾的,不好好给解释。于是,他就拨打了12345市民热线。

  29日下午,记者陪同段先生一起前往西安市西咸新区工商局沣东新城分局建章路工商所,工商所也将西安领越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谈某叫了过来。

  面对段先生的质疑,谈某承认说,是他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段先生提出退车的要求,谈某也表示接受。随后,在工商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约定在5月15日之前,谈某将全部购车款退到段先生的账户里,段先生配合谈某去车管所进行车辆过户,过户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谈某支付。

  从工商所出来后,段先生说,非常感谢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也感谢华商报的关注。

  熟悉汽车销售行业的人士说,发动机的型号不同,价格肯定也有区别,“这里面的猫腻不言而喻,拿这款自卸车来说,发动机型号为220的动力大,肯定更贵一些,在市场上,发动机型号为220比180的要贵一两万块钱。”

  文/图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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