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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通过暴力手段敲诈15万余元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5-09 06:46:43 编辑:强鑫 作者:宁军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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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在地铁出入口收取“黑车”司机保护费,不交就暴力殴打、损坏车胎,甚至有专人负责打点社会关系、疏通运政部门,半年多时间,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了15万余元。昨日,13名被告人在未央区法院受审。

  地铁口收取黑车“管理费”

  专人负责疏通运政

  该案第一被告人吴某曾有多次犯罪前科,2008年1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三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014年1月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泾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未央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10月,吴某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肖某等多人合谋,采取所谓参与经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非法介入西安至泾阳客运运营业务。自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5月,吴某、肖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十余人,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西安市凤城十路地铁出入口处,多次收取“黑车”司机“管理费”。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吴某作为首要分子,具有规则制定权、利益分配权,并以违法所得用于支持和维系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关的开支。肖某、安某、王某(在逃)系重要成员,肖某负责打点社会关系、疏通运政部门,为吴某等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安某、王某负责统计管理违法所得。刘某等多人系一般成员。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刘某等多人受吴某指使,对西安至泾阳线“黑车”运营司机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等手段进行压制、敲诈,对交纳“管理费”的司机,组织其进站载客,对不交的司机,采取暴力殴打、拦截车辆、阻挠载客、损坏车胎等方式,强迫其交纳“管理费”。

  2018年4月至5月,以吴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坐大成势。其间,吴某吸纳“黑车”司机张某、何某、陈某担任小组长,对相关司机进行分组管理,负责收取和上交“管理费”并向吴某报告相关信息,对不交纳费用的司机,由吴某指使吕某等人进行威胁恐吓。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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