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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今年1月25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警惕求职应聘八大陷阱提示》,求职者在求职时,一些中介公司或骗子公司,以工作之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押金、资料审核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求职者上岗或中途辞退,或称职位已满,并承诺尽快找新的合适单位。提醒求职者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
华商报记者 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