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被民警处罚时,裴某才知道种罂粟是非法的。
“种植罂粟,我真不知道是违法的,民警把我叫到派出所来,我才知道我是违法的。今后我绝也不种罂粟了。谁要种我举报揭发。“
5月10日,公安阎良分局振兴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谭家村入户走访时,发现谭家村一农户家后院地里种植了若干株罂粟。民警立即将该农田地种植人60岁的女村民裴某叫至农田地里询问情况。随后将其带到派出所。据裴某称,其孙子因病住院后经常咳嗽,家里老人便告知裴某冲泡罂粟治疗疾病的偏方。裴某从其过世母家老人处获得了几颗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并于2018年下半年的时候将这些罂粟种子撒播在其家中田地。民警现场将相关法律法规向裴某讲解后,裴某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经清点统计,现场共发现罂粟幼苗52株,民警现场已全部铲除。
目前,裴某因非法种植罂粟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民警提醒: 公民若发现有人种植罂粟,请立即拨打公安机关电话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华商记者 杨德合 通讯员 李建军 李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