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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透支1.7万不还还拒接催收电话 终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汉中新闻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王晶 2019-05-17 08:34:08
[摘要]汉中城固男子杨某申办了一张信用卡,透支1.7万元后逾期未偿还,多次催缴不还,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杨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恶意透支银行本金17532.4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汉中城固男子杨某申办了一张信用卡,透支1.7万元后逾期未偿还,多次催缴不还,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杨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2016年6月10日,杨某在明知自己无固定收入来源、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向汉中某银行莲湖路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车行无忧信用卡,额度2万元。2016年7月3日起,该卡累计消费、提现后进入欠款状态。同年8月9日,杨某对该卡所欠款项办理了分期付款,但未按约定及时还款。

  当年10月8日,该卡因逾期欠款进入“属地催收”。银行在2017年2月至8月期间多次进行电话催收、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催收、上门催收,杨某或表示会尽快还款,或拒接电话或无法联系,逃避银行催收。

  杨某于2017年3月9日向该卡还款2100元后再无还款行为。截至2017年10月11日银行报警时,杨某所持信用卡累计透支本金17532.43元。2018年1月4日,杨某家人向银行偿还全部透支本息21610.10元(本金17532.43元,利息2619.84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111.11元,手续费346.72元)。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恶意透支银行本金17532.4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018年4月26日,汉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

  >>>法官寄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花钱就要努力去赚钱,想靠欺诈不劳而获,等待的就是法律制裁。 通讯员 王晶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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