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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多家水泥企业同时涨价13次被质疑垄断 100平方房子多掏1万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5-22 06:59:07 编辑:王翠萍 作者:陈思存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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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进展

  反垄断局点名6家水泥企业参会

  陕西省水泥协会自查称没问题,涨价系原材料成本增加所致

  今年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关于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的通知》称,近年来,建材领域垄断行为时有发生,为引导和推动建材生产、流通企业守法经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召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中国建材、海螺水泥、冀东水泥、华润水泥、华新水泥、山水水泥公司等6水泥寡头被点名要求参加。

  参会人员名单中,陕西省建材行业相关协会以及陕西省级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人均被点名要求参加。

  在4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建材领域垄断行为告诫会之后,要求各协会进行自查。

  此后,陕西省水泥协会在给有关部门报送的《反垄断行为自查报告》中称,经过自查,该协会及相关部门没有召开任何研究有关水泥市场区域分配、价格协调、限制销量等内容的会议,协会各会员单位也没有类似的经营活动。对于陕西水泥企业这两年时间一致、涨幅一致、步调一致的情况,这份自查报告并未提及。

  今年5月17日,陕西省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6年年底开始,因原煤价格上涨、环保投入增加、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陕西水泥价格也开始上涨。特别是政府部门推行的错峰生产,很多生产线停产时间高达5个月,也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成本。

  针对水泥企业涨价一事,他表示,这是企业行为,也是根据市场自动调节的价格。陕西水泥价格在全国排序应处在中间位置。

  >>产业状况

  关中地区水泥产能过剩达50%

  关于陕西水泥企业的产量,在陕西省水泥协会给有关部门报送的《反垄断行为自查报告》中有描述:按照省工信厅、省环保厅安排部署,该会协调指导企业工作,错峰生产。各企业克服困难,合理安排熟料和存储,保证了水泥粉磨系统能够正常生产,对水泥市场供应没有产生大的影响。

  对于陕西水泥企业产值能力,陕西一商砼企业负责人介绍,目前,这几家水泥企业产量产值超过上亿立方米,陕西工民建市场水泥需求量5000万立方米/年,其中西安市场需求为4000万立方米/年,很明显是供大于求。

  但这几家水泥企业不仅水泥价格上涨,在环保部门对很多区域和地市禁采矿石之后,这些企业将储存本应烧制水泥的矿石高价售出。即水泥企业控制产量,然后通过涨价来保证水泥利润;同时把控制下来的沙石,又高价卖给商砼企业,一来一回挣双份钱。

  对于陕西水泥企业实际生产能力,陕西省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5月17日在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陕西现有大型全能型水泥企业12家,年产能为9000万吨。产能过剩,其中关中地区产能过剩高达50%。

  >>协会建议

  建立价格联动机制

  规范市场价格体系

  西安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分会负责人表示,混凝土行业上游企业(砂石、水泥等)因政策原因或者人为原因在定价或调价时按照实时原则进行,而下游开发和施工单位按照工程预算原则以一次性定价为主,一边是随时涨,一边是拒绝涨。针对上下游各企业定价机制和调价模式严重不对称的现实情况,建议由政府干预,争取在合理范围和一定时间内稳定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或者建立砂石、水泥等原料供应企业、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四方价格联动机制。

  她建议,需要政府根据市场现状,发布混凝土产品合理的市场价格,同时严厉打击操纵市场无序涨价和恶意压价损害各方利益的不法行为。同时,对西安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强化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体系,落实质量责任。

  >>律师观点

  陕西水泥企业已涉嫌垄断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李小东律师表示,陕西省水泥协会会员企业在同一时间发出调价通知,且涨幅相同、措辞一致,在变更商品价格上具有协同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他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为和垄断协议有着明细的解释。其中:第三条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相关链接

  2018年水泥企业利润创历史最高水平

  根据中国水泥协会数字水泥网统计,2018年全国PO42.5水泥价格指数427元/吨,比2017年的350元/吨,上涨77元/吨,同比增长22%,创历史新高,比次高的2011年407元/吨,高出20元/吨。

  从数字水泥网监测的31个省会城市来看,PO42.5的水泥市场价格(含税和运费)均超过300元/吨,其中,拉萨、广州、杭州分别排在前三位,全年均价均超过500元/吨,排在后三位的是沈阳、银川和呼和浩特,全部低于350元/吨。从同比涨幅来看,重庆和长沙位居前两位,涨幅超过40%,北京、天津和兰州涨幅最小,低于10%。

  从各水泥企业收益情况来看,2018年水泥行业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使得2018年水泥行业利润创造了历史最高水平,利润已超过2011年的1000亿元。 本版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采写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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