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有了承诺书,5月22日就能竣工收房,儿子在6月即可结婚,但之后的装修进度让张女士再次担忧起来。“之后只装了木地板,还说我们装修前选的家具下架了要重选,但是能看上的要加价,看不上的质量不好。”张女士说,直到5月22日,飘窗还未完工、灯和橱柜吊柜没装、沙发茶几等家具也没有到位。
5月2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装修合同上看到,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10月4日,竣工日期为2019年1月4日。在一份盖有印章的承诺书上记者看到,“……张女士的装修剩余项目于5月22日到家,如未竣工到场,则对该工程项目的张女士做出全额退款赔付,每延期一个工作日向其支付合同款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落款日期为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