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轻轻却将盗窃惯犯认作“干爸”,其后屡屡结伙盗窃,“干爸”甚至用盗来的电动车开起了摩的。近日,未央区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这对干父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初,刘某、田某熟识后,田某将刘某认作干爸,后二人多次结伙盗窃。同年12月,田某、刘某因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6个月。2018年8月3日,刘某提议盗窃电动车,田某表示赞成,二人携作案工具窜至未央区凤城四路某大厦后院伺机盗窃。刘某负责望风,田某实施盗窃,盗得电动车一辆。刘某使用该电动车营运“摩的”,并付给田某赃款500元,后该被盗电动车丢失。同年9月8日,二人以同样方式在未央区某小区东侧,盗得电动车一辆,后被盗电动车被警方追回,已发还被害人。另查明,2017年之前,刘某就曾因犯盗窃罪先后两次被判刑罚。
华商报记者 宁军
编辑: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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