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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星海名城业主5年欠3000元物业费 物业竟收3万多滞纳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5-29 21:46:13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杨德合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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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欠了5年3000余元物业费,物业却要收3万多元滞纳金,这让业主杜女士对这个天价数字瞠目结舌。物业能收滞纳金吗?按照日1%的比率收取远超所欠本金数倍的滞纳金有何法律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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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收房后5年未装修入住,欠3千多元物业费产生3万滞纳金    

  位于西三环与石化大道十字西北角星海名城,是陕西中昊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

  2011年5月,杜女士全款购买了该小区5号楼2单元购买了一套面积为78.6平方米的住宅,总价19万余元。“合同约定2013年8月31前交付,但当时因故拖延了一段时间,实际上是2014年初才交的房。”杜女士介绍,收房时,除了向有关部门缴纳维修基金和契税之外,她还缴了第一季度的物业费以及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等费用,而且还获赠免半年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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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由于当时该楼盘并未取得相应证照,小区业主入住及缴费情况呈混乱状况,当时杜女士并未进行装修,而是一直闲置至今。日前,杜女士想装修该房屋时却遇到了令其目瞪口呆的事情。“这些年我确实没来过这个小区,物业费也确实没缴。”物业告知杜女士,她欠费5年之久,物业费合计3876元需要清缴,“另一项收费吓我一跳,他们还算了一个我这几年没缴物业费的滞纳金,一共34414元。两项加起来38000多元。”杜女士说,当初接房时,因开发商的原因,各业主无法拿到自己的水电卡,时至今日,杜女士提出装修入住,向物业索要水电卡,却遭到拒绝,理由是杜女士为缴相应款项。

  物业的依据是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的房屋交接书,记者从杜女士手中的该交接书中看到,其中约定每月10日前交清上月的各项费用,逾期未缴纳的,按照每日1%的比率收取滞纳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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