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西安一小区商业用电挂在民用表上 商业用电让业主分摊了多年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6-05 20:43:34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卿荣波 版权声明

← 点击大图左右可翻页 →

  从商户那里收取的是高电价,给供电部门缴纳的低电价。这件事持续了多长时间呢?物业说他们也不清楚。

  华兰佳园是位于西安市八佳巷的一个小区,小区就一个院子,共5栋楼,2013年,业主们收房后陆续入住。昨日,该小区一业主说,小区共720多户业主,入住后第一年,他们就发现物业收取的公摊电费很异常,“小户型一个季度是80元钱,大点的户型是90元,但我们此前在其他小区居住,一年的公摊电费也就几十元钱。”

  2018年6月,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就公摊电存在的问题,多次找到物业交涉,要求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履行义务,公示电耗总量明细和分摊方式的,“多次督促后,物业公司公示了一份公摊电核算表,业主们发现,核算表上的电费显示,一个月的公摊电是15000度到17000度不等,偶尔才是13000度,从未低过10000度,我们又去供电局查询,发现小区的公共照明每月才500度左右。

  一业主委员会的成员说,他们要求物业解释,但遭到了拒绝,“我们怀疑小区把商业用电挂在了民用表上了,就向西安市电力执法监察队进行了投诉。 6月4日上午,西安市电力执法监察队的执法人员前往该小区突击检查。据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回忆说,在突击检查时,执法人员把小区民用电闸拉下了,小区周边商业门面全部停电,包括洗车房等,“

  很明显,小区把商业用电挂在居民公摊用电的电表上了,商业用电和公摊用电共用一个电表。”

  业委会的人员说,实际上,物业一直是按照1.5元给商户收取的电费,但业主去供电局买电的电费是0.4983元钱,给物业交的公摊电费是0.51元一度,商铺和公摊电共用一个线路,也就是说,长期以来,物业都是让业主们分摊了商业所用的电费,按照商业用电收取了商户的电费,给国家交的则是民用的电费,“让国家受损,也增加了我们业主的负担。而物业将从商户那收的高电价电费据为己有了。”

  5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看到国网西安供电公司出具的一份违约用电通知书,通知书上显示,经现场检查,该小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配套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属于擅自改变用电类型,私自改变用电性质,要求该小区立即进行整改,因和居民无法分离,暂不停电。

  下午4时许,负责该小区物业的西安正翔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说,将商业用电接入民用线路电表一事,物业事先不知情,是开发商将小区的物业管理交给他们那时就存在的,现在被西安市电力执法监察队查出来了,物业会及时配合更换商业用电的线路,接受处罚,该给国家补缴的电费,会及时补缴,让业主们多摊的部分,也会进行核算然后返还。

  当着华商报记者的面,物业负责人联系开发商的一名负责人,对方称,他对此也不知情,需要询问开发商工程方面的人员才能解答。

  物业负责人在小区的物业服务群里说,供电局线路排查发现小区4号楼商业有一根线接在居民总表上,待供电局给小区整改完毕,会给业主一个合理的答复。

  对于物业不知情的说法,业主说,他们不可能不知情。

  一熟悉供电情况的人士透露说,商业用电接到居民,属于违约用电,物业收取的高电价,给供电局缴纳的低电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按照电力法的规定,供电部门将会按照电力法以及供用电营业规则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其补交违约所得。

  文/图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相关热词搜索: 西安 商业 用电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