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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消防与交建局 共同办结第一批建设工程卷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时间:2019-06-05 21:39:06 编辑:华商报供稿 作者:魏光敬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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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明确指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事项由住建部门承接管理。西安消防高新大队第一时间主动对接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和交通和住房建设局,就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梳理,明确在全面移交工作期间,受理环节由消防大队和交建局窗口工作人员共同受理,日常检查、审批等工作环节,由消防工作监督执法人员和交建局工作人员共同承办。

  5月6日至6月5日,经过消防高新大队、行政审批局和交通和住房建设局三方沟通,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备案抽查等工作的承接办理、举报投诉核查、行政处罚案件等各部门管辖分工、具体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时限等事项进行进一步明确;同时,三方就移交工作期间的工作指引、承接原则、责任分工、协调方式、“放管服”措施落实等具体内容进行再讨论、再研究,并形成初步工作意见。

  6月5日,消防高新大队按照《西安市建设工程消防有关事项移交承接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三方工作意见,在行政审批窗口,消防高新大队与高新区交建局共同办理第一批建设工程卷宗,并以交建局名义办结第一批建设工程的相关意见书。消防高新大队始终以提高行政效能为宗旨,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评判标准,在共同受理工作期间,不断提升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尤其是对于未抽中的建设工程卷宗,直接当场签发,最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消防高新大队将在移交承接期间,不断强化与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的沟通与对接,缩短办事时限、提升窗口阳光服务形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顺利移交,为高新区“大干123、建好首善区”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华商报记者 魏光敬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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