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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法院专门出台工作方案 深挖“关系网”严惩“保护伞

专题新闻 西安晚报 作者:张志杰 2019-06-10 11:09:53
[摘要]为深挖“关系网”严惩“保护伞”,本着全面从严管理法官干警,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依纪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鄠邑区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并实施《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深挖“关系网”严惩“保护伞”,本着全面从严管理法官干警,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依纪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鄠邑区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并实施《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记者了解到,该《工作方案》分别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任务分工、举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腐败问题的各项工作措施。明确以鄠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云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严肃查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保护伞”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通报等工作。要求要聚焦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条件,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案不立,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枉法裁判;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涉恶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恶犯罪分子重罪轻判;在民事审判中捏造或者协助当事人或代理人故意伪造证据,或者为黑恶犯罪集团虚假诉讼提供便利的;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恶案件依法办理的;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犯罪行为等七个方面的司法腐败问题,全面做好法官干警在涉黑涉恶案件中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工作、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工作和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一案双查”工作。

  鄠邑区法院党组强调,各部门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对于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以赴落实到位,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腐败问题的工作取得实效。(记者张志杰 通讯员屈航)


来源:西安晚报

编辑:张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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