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辆需要考取相关的驾驶资格证,但是临潼区交口街办的李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竟敢开车上路,而且其所驾驶的车辆本身就存在蹊跷。5月27日,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李某行政拘留。
5月21日,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代王中队民警在路面开展巡查工作,当民警对一辆车牌号陕A0B276小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李某(男,现年29岁,临潼交口人)不能向民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于是民警依法将李某传唤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经过询问及网上核查对比,民警发现李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民警通过对李某所驾驶车辆的检查,发现该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存在被人为锉毁的痕迹。
为了进一步查明车辆的来源,民警依法对李某所驾驶的车辆进行了暂扣,并在依法告知李某其涉嫌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要求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随传随到的基础上让其回家等候处理。
李某回家后,民警立即着手调查车辆来源,最终通过对该车发动机上残留的名牌查询对比,确认该车为2015年2月份被盗的盗抢车辆。
5月27日,民警依法再次将李某传唤到交警大队进行询问。李某向民警供述,车辆是其家人2016年8月以远低于市场价格所购买的,并对其涉嫌无证驾驶套牌车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因无证驾驶套牌车辆已被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被盗车辆民警正在调查之中。
华商报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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